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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最新文件!支付巨头躺赚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发布时间:2018-12-24  点击率:144

近日,央行下发的一份监管文件,要求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简单来说, 支付行业躺着吃利息的时代结束了。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规定支付机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 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

  备付金账户是什么呢?

  你去网购,一般是要预先支付货款。这些预付款不在商家手里,而是在支付宝等支付机构手里,这就是“备付金”。之前,大量备付金集中在支付机构手里,利息所得,他们默默收到了。

  但在此前,上海畅购、广东益民、浙江易士等都发生过备付金被挪用的事件,涉及的风险资金达到上亿元。

  于是,就有了监管机构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支付机构需把客户备付金存管在商业银行的专户内。但因为客户备付金是以支付机构的名义存放在银行的,对银行来说是一笔非常可观的存款。为了争取备付金的存放,银行向支付机构支付利息。

       而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利息收益是支付机构舍不得放弃的蛋糕。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和银行结算的利息收益是按照日均资金沉淀量,按照协议存款的方式计算的。协议存款的价格区间基本是在年化3%左右,高的可以达到4%以上。

  通过客户备付金赚利息,对支付机构来说,相当于无风险套利,只要吸纳客户备付金,就可以躺着赚利差,这个利差空间甚至比许多银行产品的利差空间还高。

  支付人士称,对不少支付机构而言,利用备付金吃利息是重要盈利来源,一般支付机构在银行开立两类账户,一个是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一个是备付金收付账户,虽然监管规定备付金不计息,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用户每笔交易的时间差等,尤其是预付卡业务,存款账户和收付账户之间会形成差额,这部分余额或将成为生息资产。余额越高,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议价能力越强,一般情况下,年化收益率会比活期存款略高。

  据报道,目前目前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支付巨头沉淀的客户备付金规模合计约万亿元左右,占全部支付机构备付金总量的90%以上。

  对许多支付机构来说,备付金利息收入相当于当年税后净利润,一旦备付金利息没了,公司盈亏很有可能发生逆转。

  毋庸置疑,对消费者而言,这份文件的利好是肯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更安全了

  今后,钱存在央行的口袋里,除了发出支付命令,支付机构不可能挪用任何一笔资金。虽然我们自己还是拿不到利息,但至少再也不担心我的本钱拿不回来了。

  提高手续费可能性很小

  支付机构赚不到利息,会把会把成本转嫁给用户?

  有支付机构人士表示,支付机构的备付金收益,过去冲抵了运营成本,这部分收益没有后,抬升的成本未来会不会转嫁给用户,目前还不明确。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可能性很小。因为市场上支付机构众多,竞争很激烈,转嫁给消费者,提高支付手续费,根本没有竞争力。

对支付机构而言——

  今年6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

  而撤销备付金账户的通知,就是对今年6月通知的继续跟进。

  根据撤销备付金账户的通知,支付机构能够依托银联和网联清算平台实现收、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规定可以保留的账户除外。

  备付金全部上交后,账户就有名无实了,撤销也是自然的。

  央行表示,对于无故拖延销户时间的,应加大对相关支付机构以及相关备付金银行的检查、督导力度。

  央行的监管路线

  其实,监管部门于2013年明确提出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7年1月规定客户备付金的20%须集中存管,本次通知调整了交存比例,至2018年4月达到50%。

  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利于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业务本质,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1)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2016年1月,人民银行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该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风险敞口7.8亿元,涉及持卡人超过5万人。此外,还有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其他高风险投资。

  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挪用备付金的问题。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受宁波地区个别商户散布的负面信息影响,宁波地区首先出现持卡人突击消费的现象,并逐渐扩散至上海等地区,12月12日起畅购卡遭商户大面积停止受理。

  据统计,畅购风险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注销畅购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

  (2)超范围经营(跨行清算)

  部分支付机构通过在多个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清算,突破了法定的经营范围。例如,部分支付机构涵盖分销理财产品的业务,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通过备付金账户自行处理,完成资金转移的过程,这等同于行使人民银行或清算组织跨行清算的职能。

  (3)分散存放客户备付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支付机构通常会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多个账户存放备付金。大量的账户,分散的存放,不利于统筹管理和日常监管,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通过客户备付金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主业

  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协议存款的价格区间大约是年化3%,二线支付机构备付金的日均沉淀量在30亿至50亿之间,可以算出一家二线支付机构一年可获得1亿元以上的客户备付金利息。这笔可观的利息对支付机构来说相当于无风险套利,以至于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开拓新支付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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